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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个人需要补税的原因:如果已经填写了专项扣除,还是要补税的话,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原因。1、在两个单位以上任职,预交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2、除工资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个人需要补税的原因:如果已经填写了专项扣除,还是要补税的话,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原因。1、在两个单位以上任职,预交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2、除工资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3、违章追征。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外,并按税法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