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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发布于 2024-11-28 11:17:51

用EXW、FCA等成交方式出口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把成交价格换算为FOB金额吗?

用EXW、FCA等成交方式出口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把成交价格换算为FOB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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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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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11:17:51

根据财税2012年第39号的规定,采用免抵退办法退税的企业,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是按离岸价为依据(对于进料加工方式的还应扣除保税料件)*退税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关在对出口货物进行统计时,出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船上交货价格(FOB价格)进行统计,即对于EXW、FCA等成交方式的出口货物海关会折算为FOB金额进行统计。但是我们应该注意,既然出口企业与客户的成交价格就是EXW了,那么如果出口企业再按海关统计的FOB进行退税的话,那退税的计算依据就虚增了,有骗税的风险。因此对于EXW、FCA等成交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应该按真实的成交价格进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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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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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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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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