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11:25:32
法律分析:如果存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未抵扣的情况,可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新增抵扣,从而可以扣除,减少应纳税额。被赡养人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项目的信息之一,指的是年满 60 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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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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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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