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11:33:58
芜湖安置房增值税退税政策:1.安置房退税,指的是安置房过户产生的税费2.安置房交易中卖方的税费达到一定条件后可先征后补:(1)拆迁协议签订日期或者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日期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税5.6%由区财政局和银册卜住建委办理补助;(2)拆迁协议签订日期或者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日期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1%由区财政局和住建委办理补助。安置房交易中卖方的税费先征后补,需满足以下以下条件:①拆迁协议签订日期或者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日期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税5.6%由区财政局和住建委办理补助;②拆迁协议签订日期或者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日期满5年并且是姿竖家庭唯一住房锋穗,个人所得税1%由区财政局和住建委办理补助。提供材料:拆迁协议、被拆除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公证书、情况说明、明细表等复印件,拆迁安置房享受先缴后补政策,需提供2份材料。办理流程:窗口申报缴税→买家、卖家将材料送至房屋所在区办理部门。办理地点:镜湖区:区住建委,长江中路51号鸠江区:区住建委,鸠江区万春大道富强路69号企业服务中心弋江区:区住建委,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人力资源大厅三山区:区财政局,三山区政府经开区:区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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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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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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