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8 11:39:29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贷方红字,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实际收到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时,计入""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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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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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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