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化燃气铁路槽车装卸设施的安全要求
(1)液化燃气铁路装卸线的安全要求
1)液化燃气仓库内的铁路宜集中布置在库区的边缘。当液化烃装卸栈台与可燃液体装卸栈台布置在同一装卸区时,液化烃栈台应当布置在装卸区的一侧。
2)液化燃气铁路装卸线,不得兼作走行线。停放车辆的线段应当为尽端式平直线段,其坡度不大于0.003,当受条件限制时,可设在半径不小于500m的平坡曲线上。在卸车直线段之外,应当留有不少于20m的直线端头,其端头应当设有车挡。
3)铁路装卸线的长度应当根据接收站的规模、铁路槽车的配置数目和一次装卸车节数等因素确定。当一次进站节数等于或小于4节时可设单线,当一次进站节数超过4节时则设双线,以便于调车。设双线时两条线路的中心距不应小于6m。
4)铁路装卸中心线距储罐应当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并不小于35m。在距储罐35m以外的铁路线上,应当经有关铁路局同意,设置“机车停车位置”标记。在铁路装卸线的始端应当设铁轨绝缘垫,以防止铁路上的杂散电流,尤其是电气化铁路上的电流进入装卸线,影响液化燃气装卸安全。
(2)栈桥的安全要求
1)液化燃气槽车装卸栈桥操作平台,应当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不燃材料建造。栈桥长度取决于一次卸车节数,宽度一般不小于1.2m。在设有装卸鹤管的部位,邻槽车一侧设折叠式过桥,以便于操作人员进行装卸作业。
2)栈桥过桥的宽度不应小于0.8m,其长度应当与槽车平台很好地衔接,通常为1.2~1.5m左右。在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每隔60m左右应当设安全梯,其宽度不应小于0.8m,斜度不大于59°。
3)栈桥的高度应当与槽车操作平台相同,从铁轨顶算起一般为+4.0m。栈桥应当与铁路装卸线平行布置,并设在单侧。栈桥中心线距装卸铁路中心线的间距,不应小于3m。
4)在离栈桥至少10m处的液化燃气装卸管线上应当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并按照栈桥的长度每10~15m备置8kg干粉灭火器一具。
(3)液化燃气装卸鹤管的安全要求
1)液化燃气铁路装卸鹤管必须解决好转动接头处的管子顺利转动以及密封问题。
2)卸车鹤管在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由于管道和液化燃气之间的摩擦而聚积起来的静电,所以要有可靠的接地,还要防止管接头与火车槽车撞击时产生火花。
3)为防止高压铠装耐油胶管折断或破裂,其允许使用压力至少应当为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一般选用Pg=6.4MPa,其长度通常取4m左右。
2.散装液化燃气的铁路槽车的装卸
由于液化燃气是处在液化状态下运输的,因此要求装卸过程的所有操作必须是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一旦泄漏,必然会带来着火或爆炸等灾害事故。因此,必须对其装卸过程提出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具体见表5-6。
表5-6散装液化燃气铁路槽车的装卸要求
3.散装液化燃气铁路槽车装卸的安全要求
散装液化燃气铁路槽车装卸的安全要求,见表5-7。
表5-7散装液化燃气铁路槽车装卸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