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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朝廷在盛宣怀的强力推进下,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强收川汉、粤汉铁路为“国有”,由中央借外债修筑铁路。旋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订立借款合同,总额为六百万英镑,公开出卖川汉、粤汉铁路修筑权。而原来地方的集资款概不退现款,只换发国家铁路股票。这引发四川、湖北、湖南、广东各地的反对声浪。....国有,按照国家的标准给你股票,你懂的......一百年了,还是这么些手段
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朝廷在盛宣怀的强力推进下,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强收川汉、粤汉铁路为“国有”,由中央借外债修筑铁路。旋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订立借款合同,总额为六百万英镑,公开出卖川汉、粤汉铁路修筑权。而原来地方的集资款概不退现款,只换发国家铁路股票。这引发四川、湖北、湖南、广东各地的反对声浪。....国有,按照国家的标准给你股票,你懂的......一百年了,还是这么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