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0-29 15:46:01
这样的搭配在句子中属于病句。这句话当中“诸”是个兼词,等同于“之于”,已经有个“于”了,属于成分赘余,重复了。
举例子:
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去做,这个秘密就会公之于天下。
但有些地方仍在这样用,大家也能够理解。从专业学习的角度来说,它应该是个病句。
公诸于世是病句吗
是病句。
诸的意思是之于,与后面的于重复,诸于是重复的。
正确的应该是公诸世人,或者是公之于世。
回答被采纳
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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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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