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地铁是国企。但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下放细部管理职能,它的一些子单位可能是面向社会招投标产生的私企。
比如一些人力公司,公共管理公司,甚至到地铁建成以后的商业管理公司,都有可能是私企。这个现在还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其中一部分产业肯定会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以私营单位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管理。
站务工作的优点:收入稳定,旱涝保收,工作稳定,相对轻松,压力小。 缺点:想高收入难,想往上爬难,而且工作形式没有技术含量。
(8)湖南轨道交通集团扩展阅读: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管理长沙轨道交通的依据的是《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执法单位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办公室。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于2014年4月1日发布并施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办公室是由长沙市法制办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政府授权的企业执法单位,对长沙市轨道交通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长沙轨道交通与京广高铁、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等构建轨道换乘网络,推动长沙率先步入高铁、航空、城际铁路、地铁、磁浮、高速公路“六位一体”国家综合交通枢纽阵营。
使长沙城区到高铁、机场、公路客运等交通枢纽更方便,能改变市民出行方式,为市民带来快捷、准时准点的“绿色”交通。
长沙轨道交通对于缓解交通压力、拓展城市格局、提升城市品质、拉动城市建设、浸润城市文化、塑造城市精神、促进区域共荣、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