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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6年开始,国家就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主要是将轮作和休耕这两大制度分开实施,主要是东北地区开展轮作机制。模式都以“一主多辅”,主要的是大豆和玉米为主,“多辅”就很多了,有薯类、杂粮、蔬菜等轮作。休耕机制主要集中在南方地下水漏斗区以及重金属污染严重区或者是生态退化严重区等。
在2017年,国家在(贵州、云南、湖南、河北、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这9个省份试点了1200万亩的轮作休耕机制,而且在2018年的规划中,将新增584万亩轮作休耕试点,全国轮作休耕面积将达到1,200万亩,试点区域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贵州、云南、湖南、河北、甘肃在内的9省(区)192个县。
根据《关于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休耕补助标准应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收入。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所需资金从现有项目中统筹解决。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没拿到补偿可咨询当地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