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液体铁路装卸鹤管的要求
鹤管是铁路罐车上部装卸液体的主要设备,它的主体由直径108mm的钢管或铝管制成。鹤管的结构尺寸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标准轨距铁路接近限界》的相关规定。
(1)当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线与丙B类液体的装卸作业线合为一条且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当不同时作业时,两种鹤管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2)布置在两股专用线两侧且行走距离为±2m的大鹤管的中心线距铁路专用线中心的距离宜为2.6m,相邻鹤管的间距为12m。装卸油鹤管距围墙、铁路大门的距离不应小于20m。
(3)在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内,内燃机车至另一栈台的鹤管的距离:甲、乙类液体不应小于12m,对丙类液体鹤管不应小于8m。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但装卸丙类液体的两相邻栈台鹤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m。当可燃液体采用密闭装卸时,其防火距离可减少25%。
2.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要求
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是为装卸作业所设置的操作台,它一般与鹤管建在一起,由栈桥到罐车之间设有吊梯(其倾斜角不大于60°),操作人员可以由此上到罐车进行操作。易燃液体铁路装卸栈桥的构造形式如图5-7所示。
(1)在布置易燃液体铁路收发栈桥时,应当尽可能设在易燃液体仓库的边缘地区,避免与库内道路交叉,并应当布置在辅助作业区的上风方向,而且只能设置在装卸线的一侧,与其他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当在一条作业线的两侧都设置栈桥,以避免同时装卸作业的影响。
(2)装卸易燃液体的栈桥应当为不燃材料建造,桥面宜高出轨面3.5m,宽度宜为1.5~2m。桥面上应当设安全栏杆,栈桥的立柱间距应当尽量与鹤管间距一致,通常为6m或12m,栈桥的两端和沿栈桥应每隔60~80m设上、下栈桥用的45°斜梯。
(3)新建和扩建的易燃液体装卸栈桥边缘与液体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算起3m及以下不应小于2m,自轨面算起3m以上不应小于1.85m。
图5-12铁路油罐车下部卸油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