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大陆,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到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室)办理;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办理赴台旅游,在市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待大厅办理;如果除赴台旅游以外的事由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请都到市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待大厅办理。
2)订往返船票,并向售票方索要回程证明:办理“落地签”,回程船票单据是“必须项”,所谓单据,指的是回程实体票或者由旅行社、船务公司开具的证明
3)兑换新台币;
4)五通码头取票通关
2.到了金门后需要办以下手续:填写申请单,取号等候,提交材料办理“落地签”,领取“入金证落地签”。
3.2015年01月01日起,大陆游客到金门进行观光旅游正式开放“落地签”。只要是开放了赴台个人游城市的大陆居民都可以通过“小三通”的方式,赴金门旅游,入境后申请“临时停留许可”,即所谓“落地签证”,每人次新台币600元(约合人民币120元),“落地签”入境停留时间为15日。
扩展材料:
1.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2)交验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厦门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个人旅游签注为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团队旅游签注为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3.赴台个人旅游,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申请人还须通过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5.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拥有三条“小三通”航线,分别是厦门-金门、泉州-金门和马尾-马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