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意思: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構造將已徵稅款按規定順序,退給原納稅人。
知識擴大年夜:
一、出口退稅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出產跟流暢環節現實交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跟特別花費稅。出口產品退稅軌制,是一個國度稅收的重要構成部分。
出口退稅重如果經由過程退還出殲世局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均衡國內產品的稅收包袱,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本錢進入國際市場,與海外產品在同等前提下停止競爭,從而加強競爭才能,擴大年夜出口創匯。
二、溢征退稅
納稅人交納關稅後,海關或納稅人發明應徵稅額少於實徵稅額,即構成溢征。海關將實徵稅額大年夜於應徵稅額的部分追還給納稅人的行政行動,即稱為溢征退稅。
三、復出口退稅
對已納進口關稅的進境貨物,在境內經加工、製造或修繕後復出境時,海返渣關退還全部氏讓或部分原已納關稅稅額,稱為復出口退稅。
復出口退稅應由原納稅人向原徵稅海關操持有關貨物的復出口手續後,由海關根據現實出口貨物所耗費的料件數量審定應退還關稅稅額,並填發收入退還書,交原納稅人憑以向指定銀行操持退稅手續。
復出口退稅制對不具有有效的保稅前提,又不易管理的分散加工的進口料件,可能保證周到監禁,是國際上很早就廣泛採用的一種海關管理軌制。該軌制可能有效避免借進口料件加工名義偷逃關稅供境內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