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義務跟無義務。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形成的變亂,由違章者負全部義務,而與變亂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義務。如某司機因為醉酒開車忽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單車行駛的某老師撞倒。被撞人員經病院搶救有效逝世亡。這起變亂就是完全因為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動形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義務,而被撞人因為無違章行動而無義務。
2、重要義務跟主要義務。
重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動形成的變亂,重要違章者要負重要義務,另一方或第三方負主要義務。如某地的一起交通變亂,一女老師騎單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年夜樓轉盤處騎入慢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束縛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老師胸部軋過,經搶救有效逝世亡。在這起變亂中,女老師騎單車侵佔慢車道,避讓辦法不當,應負重要義務。司機開車不注意察看,負有主要義務。
3、同等義務。
形成交通變亂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動,情節相稱,各方負同等義務。如某物質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年夜貨車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絕對駛來。陳某掉落臂會車傷害,仍然強行超出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成果在兩車瀕常設,兩邊司機惶恐掉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形成兩車相撞,130貨車被撞後栽入旁溝內。這起變亂本來是可能避免的,但因為兩車司機忽視交通保險,違背交通法則,變成災害,理所固然地應負同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