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可能帶自熱米飯。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規定,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專:
1、國屬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則、規章中規定的傷害品、彈藥跟承運人不克不及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植物及妨礙大年夜眾衛生(包含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可能破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分量超越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
(3)高鐵吃自煮擴大年夜瀏覽:
可攜帶包裹的範疇: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六十五條中規定,包裹是指合適在旅客列車行李車內運輸的小件貨物。包裹分為四類:
一類包裹:自發刊日起5日以內的報紙;中心、省級當局宣傳用非賣品;消息圖片跟中、小老師講義。
二類包裹:搶險救災物質,書刊,鮮或凍魚介類、肉、蛋、奶類、果蔬類。
三類包裹:不屬於一、二、四類包裹的物品。
四類包裹:
1、一級運輸包裝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樣箱、摩托車;
2、泡沫塑料及其製品;
3、國務院鐵路主管部分指定的其他須要特別運輸前提的物品。包裹每件體積、分量與行李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