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小松鼠弗成能帶上火車。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跟限制攜帶物品包含:
一、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緊縮氣體跟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噴鼻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跟無機過氧化物。
二、請勿攜帶以下迫害列車運轉保險或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旌旗燈號的強磁化物,有激烈安慰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植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可能破壞或許污染車站、列車效勞設備、設備、備品的物品。
(10)松鼠鐵路擴大年夜瀏覽
第五十一條 旅客攜帶品由本人擔任照管。每人收費攜帶品的分量跟體積是:
兒童(含收費兒童)10千克,交際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跟不超越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越200厘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越130厘米;分量不超越20千克。
殘疾人遊覽時代步的摺疊式輪椅可收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範疇。
第六十四條 行李每件的最大年夜分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破方米。行李應隨旅客所乘列車輸送或提前輸送。
第六十八條 旅客在乘車區間內憑有效客票每張可託運一次行李,殘疾人車不限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