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銀體溫計能帶上火車,體溫計不是禁止跟限制攜帶物品。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跟限制攜帶物品如下:
一、請勿攜帶手槍、步槍等槍支、槍彈類(含重要零部件)。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平易近兵、射擊活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槍彈的,按照國度法律法則有關規定操持,並嚴格履行槍彈分別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炸物品類。
三、請勿攜帶菜刀、餐刀等器具。
四、請勿攜帶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請勿攜帶氫氧化鉀、蓄電池等劇毒性、腐化性、放射性、感染性、傷害性物品,包含《鐵路傷害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傷害物品以及不克不及判明性質可能存在傷害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迫害列車運轉保險或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旌旗燈號的強磁化物,有激烈安慰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植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可能破壞或許污染車站、列車效勞設備、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越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越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氛圍清爽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保險磷寸2小盒;壹般打火機2個。
(4)鐵路違標分析擴大年夜瀏覽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車站對進出站的旅客跟人員應檢票,列車對乘車旅客應驗票。對必須持證購買的跌價票跟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應當核對響應的證件,驗票應打檢驗標記。
車站應當在開車前提前結束檢票,但應當在本站營業場合告示結束檢票的提前時光。
第六十九條 託運下列物品時,託運人應供給規定部分簽發的運輸證明:
1、金銀珠寶、可貴文物、貨幣、證券、槍支;
2、警犬跟國度法律保護的植物;
3、省級以上當局宣傳用非賣品;
4、國度有關部分規定的免檢物品;
5、國度限制運輸的物品;
6、承運人認為應供給證明的其他物品。
託活動、植物時應有動、植物檢疫部分的檢疫證明。
託運放射性物品、油樣箱時,應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分的規定提出劑量證明書、油樣箱利用證。
《鐵路保險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一百條鐵路運輸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鐵路監禁部分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非傷害貨物操持站操持傷害貨物承運手續;
(二)承運未接收保險檢查的貨物;
(三)承運不符合保險規定、可能迫害鐵路運輸保險的貨物;
(四)未按照操縱規程包裝、裝卸、運輸傷害貨物。
第一百零一條鐵路監禁部分及其任務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處罰品種跟幅度,根據守法行動的性質跟具體情節行使行政處罰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分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