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鐵
大年夜少數的都會軌道交通體系都制作於地底之下,故多稱為「地下鐵路」,或簡稱為地鐵、地下鐵。因為為了共同構築的情況,也有空中及地上的路段存在,因此平日涵蓋了都會地區各種地底與空中上的高、中運量交通運輸體系。
2、捷運
在中國台灣,高、中運量之都會軌道交通體系平日被稱為「捷運」,用法類似於地鐵,是為了差別輕軌運輸及台灣省鐵路管理局的地下化區段所致。
3、輕軌 (輕鐵)
在專業範疇,「輕軌」與「地鐵」的辨別方法在於線路順應才能的差別,「輕軌」指具有跟機動車混行才能的都會軌道交通體系,而「地鐵」指不具有跟機動車混行才能的都會軌道交通體系。
4、有軌電車
在汽車技巧成熟、遍及之前的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有軌電車曾經是都會外部大年夜眾交通的主力。在中國,有軌電車曾經相稱遍及,大年夜中都會如上海、北京、天津、廣州、哈爾濱、瀋陽、長春、大年夜連、鞍山、噴鼻港等均有。
(9)簡述地鐵線路的分類擴大年夜瀏覽:
都會軌道交通體系的運營方法可大年夜致分為兩種。一是由當局或自治集團來興建、營運,被稱為公營。另一個則是由平易近營企業興建、營運,是為平易近營。同時還存在着第三種營運方法,運營者固然是平易近營企業,但出資者則是公營集團,即PPP形式這在歐洲跟日本較罕見。
因為興定都會軌道交通須要大年夜量資金,重要資金來源為當局供給,或向銀行假貸。自噴鼻港鐵路無限公司以地產(重要為車站/車廠上蓋開展為地產項目)補貼鐵路營運形式獲得成功後,各地已有不少都會軌道交通公司仿效(如深圳地鐵集團)。
這種形式以當局供給車站及/或車廠地盤,作交通體系的興建資金來源,由都會軌道交通公司尋覓地產開辟公司共同開辟上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