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履行工齡工資的政策各不雷同。少數企業感到工齡工資所佔比例小、意思不大年夜,乾脆不設置這項政策;少數企業的工齡工資政策呈「線型」,即斷定X元/年的標準,員工現實所得工齡工資為任務年限×分配標準;有的企業還規定了工齡工資的起拿年限,即任務滿多少年起計發。
「線型」工齡工資政策打算簡單,統計便利。但也存在一些弊病:
一 不分別社會工齡跟企業工齡
早年的企業多是公營性質,人才活動率低。即便活動,也多在國企之間,因此分別社會工齡跟企業工齡意思不大年夜。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人才活動頻率也高了起來,而工齡工資的分配應以企業工齡為主,企業工齡參照社會工齡的分配方法不盡公道。
二 不根據員工的休息奉獻停止分配
員工到新的企業任務,其奉獻由零開端。隨着對企業情況的壹直熟悉跟各項營業的逐步粗通,奉獻壹直增大年夜,並在一準時間達到頂峰。
員工在一個企業任務較長時光後,其發明力、能動性等會有所減弱,加之團體工資的總額壹直進步,員工對企業的邊沿奉獻絕對逐步增加。因此,企業按同一標準分配工齡工資不盡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