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鐵路運輸的運單是不克不及作為物權憑據得。
鐵路運單只是運輸合約跟貨物收條,不是物權憑據,但在托收或信用證付出方法下,託運人可憑運單正本操持托收或議付。
鐵路運單一律以目標地收貨人作記名抬頭,一式兩份。正本隨貨物同行,到目標地交收貨人作為提貨告訴;正本交託運人作為收到託運貨物的收條。在貨物尚未達到目標地之前,託運人可憑運單正本唆使承運人停運,或將貨物運給另一個收貨人。
(9)鐵路貨物運單擴大年夜瀏覽:
如客棧、提單(B/L)、提貨單、債券(bonds)、股票及息票等是物權憑據,以及在平日貿易或融資過程認為,以作為證明持有人有權受領、佔有及處罰該憑據及其有關貨物之任何其他憑據。
提單持有人,不管他能否真是該貨的主人,只有他能遞交提單,就可提貨。物權憑據可分為流暢或讓渡與不流暢或不讓渡兩類,一般利用的屬於可讓渡憑據。
罕見的物權憑據包含:房產證、地皮證、提單(空運提單不是物權憑據,弗成讓渡)、宅基地證等等。
注意要辨別債權與物權,比方:房產買賣條約只是債權關係,不是物權憑據,只有拿到房產證,才是物權憑據。
其余,物權並不只僅指全部權,還包含利用權,他物權等,因此,像地皮證明際只是地皮利用權證(地皮全部權屬於國度)也是物權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