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接待就餐標準為:廳局級幹部及其隨行人員任務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越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任務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越80元;在前提容許的情況下,倡導用自助餐。
任務餐標準。廳局級幹部及其隨行人員任務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越100元;處級及處以下人員任務餐費用標準每人每天不超越80元;在前提容許的情況下,倡導用自助餐。
公事接待有著非常嚴格的審批順序跟陪伴人員及用餐的費用標準,差其余領導,差其余級別,差其余活動內容,有差其余接待標準,爺固然就有差其余用餐接待標準。
一般情況下一個地級市市域內的標準是統一的,假如說這是一個集會用餐,那麼陪伴人員的標準也跟集會餐費標準是一樣的。假如說這是一個正常的公事接待,那麼標準處級以下幹部應當是120每人一餐,並且一個處所只能接待一餐。
現在嚴禁公款吃喝。標準按職工餐標準履行。
省部級200元/人·餐,廳局級160元/人·餐,其餘人員140元/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員,按用餐人員中最高職務級別對應的標準安排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