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平易近用無人機的駕駛員應當履行下列任務:
(一)按照有關法律法則跟飛翔規矩;
(二)對所操控平易近用無人機的飛翔保險擔任;
(三)停止飛翔前籌備並檢查平易近用無人機運轉狀況;
(四)隨身攜帶響應的駕駛資格證明文件跟有關飛翔手續;
(五)服從空中控制,在管控空域還應當按照經批准的飛翔打算履行飛翔活動。
禁飛地區第十五條 未經批准,嚴禁平易近用無人機在以下地區上空飛翔:
(一)黨政構造等重點地區;
(二)平易近用機場沿跑道核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範疇內的凈空保護地區;
(三)軍工、通信、供水、供電、動力供給、傷害化學物品儲存、大年夜型物質儲備等重點防控目標區;
(四)車站、碼頭、港口、商圈、街道、公園、大年夜型活動場合、展覽館、黌舍、病院等人員轆集地區;
(五)市、區縣(自治縣)國平易近當局公告的常設控制地區。
區縣(自治縣)國平易近當局應當在以上地區設置警示標識。
在該辦法中,還對違背辦法的行動明白了,將處於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的處罰。我們在不雅賞美景的同時,一點要注意本身的保險,更不要影響軌道交通的保險運轉,不然,等待你的一定是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