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高鐵攜帶行李箱的規定:
所帶物品外部尺寸長度、寬度、高度之跟不超內過160厘米,桿狀物品容不超越200厘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越130厘米;分量不超越20千克。但是除外的是:殘疾人遊覽時代步的摺疊式輪椅可收費攜帶。
如旅客超重、超大年夜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補收運費時,不得超越本次列車的始發跟起點站。
(7)高鐵帶大年夜件擴大年夜瀏覽
乘高鐵對超越收費分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弗成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年夜物品、植物,按該件全部分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對超越收費分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對弗成分其余整件超重、超大年夜物品,按該件全部分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假如旅客攜帶的物品比較多,最好前去車站行包房,操持行李託運。
新訂正的《鐵路進站乘車禁止跟限制攜帶物品目錄》也正式履行,菜刀、餐刀等利器、鈍器被增列為禁止攜帶物品,而保險磷寸、壹般打火機等可能限量攜帶的物品,數量上也有所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