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運輸東西「艙單」(Manifest )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公路車輛內等運輸東西擔任人或其容代辦人向海關遞交或傳輸的實在、正確反應運輸東西所載貨物、物品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或電子數據。
艙單包含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跟裝(乘)載艙單。
原始艙單:是指艙單傳輸人向海關傳輸的反應進境運輸東西裝載貨物、物品或許乘載旅客的信息的艙單。
預配艙單:是指反應出境運輸東西估計裝載貨物、物品或許旅客信息的艙單。
裝(乘)載艙單:是指反應出境運輸東西現實配載貨物、物品或許旅客信息的艙單。
(6)鐵路艙單擴大年夜瀏覽:
艙單的構成
艙單是在貨物裝船結束後,由船公司的代辦人根據大年夜副收條或提單編製的,編妥後再送交船長簽認。
進境:載有貨物、物品的,倉單傳輸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重要數據。在進境貨物、物品運抵目標港前向海關傳輸原始艙單其他數據。載有旅客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規準時限向海關傳輸原始電子數據
出境:估計載有貨物、物品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操持貨物、物品申報手續早年向海關傳輸預配倉單重要數據;以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物品,出口貨物發貨人應當在貨物、物品裝箱早年向海關傳輸裝箱清單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