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坐列車可攜帶捲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50條,超越最高限量數量時,需有相幹部分的攜帶證明。
根據《對於調劑異地攜帶捲煙管理有關事項的告訴》規定,根據《中華國平易近共跟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斷定異地攜帶捲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公平易近、法人跟其他構造不得超越最高限量異地攜帶捲煙。捲煙出產運營企業超越最高限量異地攜帶、運輸捲煙的,一律依法申領跟利用准運證。
(6)高鐵可能帶煙擴大年夜瀏覽: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三條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越收費分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弗成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年夜物品、植物,按該件全部分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明傷害品或國度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大年夜眾衛生的物品,破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分量更加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傷害物品交前方泊車站處理;須要時移交公安部分處理。對有須要當場燒毀的傷害品應當場燒毀,使之不克不及為害並不承擔負何賠償義務。沒收傷害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年夜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越本次列車的始發跟起點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