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鐵路技巧管理規程》第331條規定:經由過程鐵路道口時有白色、黃色、綠版色三種旌旗燈號燈,分辨表示:
1、白色權——泊車;
2、黃色——注意或減低速度;
3、綠色——按規定速度運轉。
這三種旌旗燈號燈為鐵路旌旗燈號的視覺旌旗燈號,除此之外另有聽覺旌旗燈號:號角、口笛、響墩收回的音響跟機車、軌道車的鳴笛聲。
(2)鐵路道口官網擴大年夜瀏覽:
鐵路旌旗燈號的視覺旌旗燈號,分為晝間、夜間及日夜通用旌旗燈號。在晝間遇降霧、暴風雨雪及其他情況,以致泊車旌旗燈號表現間隔缺乏1000 m,注意或減速旌旗燈號表現間隔缺乏400m,調車旌旗燈號及調車手旌旗燈號表現間隔缺乏200 m時,應利用夜間旌旗燈號。
地道內只採用夜間或日夜通用旌旗燈號。
鐵路沿線及站內,禁止設置妨礙確認旌旗燈號的紅、黃、綠色的裝潢彩布、口號跟燈光。如車站內已裝有妨礙確認旌旗燈號燈光的設備時,應撤除或採取遮光辦法。
在規定的旌旗燈號表現間隔內,不準種植影響旌旗燈號表現的樹木。對影響旌旗燈號表現的樹木,其處理辦法,由鐵路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