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記憶的內容,可能把記憶分紅四種:
1.抽象記憶以感知過的事物抽象為內容的記憶叫抽象記憶。這些具體抽象可能是視覺的,也可能是聽覺的、嗅覺的、觸覺的或味覺的抽象,如人們對看過的一幅畫,聽過的一首樂曲的記憶就是抽象記憶。這類記憶的明顯特點是保存事物的感性特徵,存在典範的直不雅性。
2.情感記憶是以早年休會過的情感或感情為內容的記憶。如老師對接到大年夜學錄取告訴書時的高興心境的記憶等。人們在認識事物或與人交往的過程中,總會帶有一定的情感色彩或感情內容,這些情感或感情也作為記憶的內容而被存貯進大年夜腦,成為人的心思內容的一部分。情感記憶每每是一次構成而耐久不忘的,對人的行動存在較大年夜的影響感化。如教師對某個老師的第一印象會在很大年夜程度上影響對該生的立場、行動,就是因為這一印象是與情感相連的。情感記憶的映象偶然比其他情勢的記憶映象更長久,即便人們對惹起某種情感休會的現實早已忘記,但情感休會仍然保持著。
3.邏輯記憶是以頭腦、不雅點或命題等情勢為內容的記憶。如對數學定理、公式、哲學命題等外容的記憶。這類記憶是以抽象邏輯頭腦為基本的,存在概括性、懂得性跟邏輯性等特點。
4.舉措記憶(活動記憶)是以人們早年的操縱性行動為內容的記憶。但凡人們腦筋里所保持的做過的舉措及舉措形式,都屬於舉措記憶。如上體育課時的體操舉措、技擊套路,上實驗課時的操縱過程等都會在腦筋中留下一定的痕迹。這類記憶對人們舉措的連接性、正確性等存在重要意思,是舉措技能構成的基本。以上四種記憶情勢既有差別,又周到聯繫在一起。如舉措記憶中存在赫然的抽象性。邏輯記憶假如不情感記憶,其內容是很難長久保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