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薯跟西紅柿都屬於外來物種,事先我國唐朝還不引進。但唐朝時,紅薯跟西紅柿這兩種物種曾經存在於南美洲了。
紅薯的故鄉在悠遠的南美洲,16世紀末才由福建華裔從菲律賓傳入我國。
西紅柿別名番茄。16世紀時,英國有位名叫俄羅達拉的公爵在南美洲遊覽,很愛好番茄這種不雅賞植物,於是如獲珍寶一般將之帶回英國,作為愛情的禮品獻給了戀人伊麗莎白女王以表達愛意,以後,「愛情果」、「戀人果」之名就廣為傳播了,但不人敢吃番茄。到了17世紀,有一位法國畫家曾多次刻畫番茄,面對番茄如許美麗可愛而「有毒」的漿果,忍不住吃了一個。吃完後,他躺在床上,鼓著眼睛對著天花板發愣。怎麼?我吃了一個像毒蘑菇一樣鮮紅的番茄竟然沒逝世!他咂巴咂巴嘴唇,回想起品味番茄那味道好極了的感到,滿面春風地把「番茄無毒可能吃」的消息告訴了搭檔。未多少,番茄無毒的消息震動了西方,並敏捷傳遍了世界。
可見紅薯跟西紅柿在16世紀後才傳入我國種植,而唐朝是在公元6世紀至9世紀之間,所以事先我國唐朝既沒紅薯更不西紅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