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脏方面的疾病到了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就需要采取透析的治疗方法,偷袭的治疗方法不仅会使患者感觉到异常的疼痛,还会花费比较昂贵的医药费,因为使用的药物一般都是进口的,但它是治疗肾衰竭最有效的一种手段,在患者没有肾源的情况下只能肾透析,那么肾透析指征是什么意思呢?
透析疗法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和其他一些严重疾病的重要方法,分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两种。严格来说两种疗法都无绝对禁忌证,临床一般从患者病情、经济条件及医疗设备各方面综合考虑而选择透析方式。常见疾病的透析指征如下。
【急性肾损伤】
适时的透析治疗,可有效地纠正尿毒症引起的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有利于预防某些危险并发症的发生,原发病的治疗和肾功能的恢复。
一、透析指征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进行透析治疗:
(一)血清肌酐≥354μmol/L(4mg/d1),或尿量<0.3ml/(kg·h)持续24小时或无尿12小时以上。
(二)高钾血症,血清钾≥6.5mmol/L。
(三)血HCO3-<15mmol/L。
(四)体液过多,如球结膜水肿、胸腔积液、心包积液、心音呈奔马律或中心静脉压升高;持续呕吐;烦躁或嗜睡。
(五)败血症休克、多脏器衰竭患者提倡肾脏支持治疗,即早期开始透析。
二、紧急透析指征
(一)严重高钾血症,血钾≥7.0mmol/L或有严重心律失常。
(二)急性肺水肿,对利尿剂无反应。
(三)严重代谢性酸中毒,血HCO3-<13mmol/L。
【慢性肾衰竭】
透析时机一般根据原发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经济条件等综合决定。过分地强调保守治疗,开始透析时间过晚是十分有害的。尿毒症患者开始透析时间过晚,患者病情严重,透析前常因高血钾或心力衰竭致命。即使度过诱导透析期,患者一般状况差,并发症多。因此,尿毒症患者需要适时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