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想要去做药流就一定要达到孕囊最小标准,通常药流手术需要在妊娠49日内进行,当超出这个时间后就不能够再去做药流,否则就会引起很大的风险,而且在准备做药流之前就应该要先排除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宫外孕,因此就应该要在手术之前去做一个全面的身体评估检查。
药流适用于终止49日以内的妊娠,就是使用药物后身体内的孕酮活力下降,引起流产,再通过药物使子宫发生强烈收缩,迫使妊娠组织排出体外。
药流是通过药物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宫颈软化、同时子宫收缩、迫使胚胎排出体外。在这个过程中,患者因子宫收缩自觉下腹部疼痛,这种疼痛感因个人耐受程度不同是有所差异的。
1.药物流产前
(1)药流前做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了解胚囊大小、位置,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
(2)药流必须是停经49天之内的受孕者,年龄在40岁以下
(3)身体状况良好,无禁忌证。所谓禁忌证包括:曾患、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哮喘、青光眼、妊娠期皮肤瘙痒等
(4)要到有急诊处理、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进行药流,多加观察,以防不测;
(5)药流严格按医嘱按时复诊是药流前注意事项中不容忽视的。
2.药物流产后
(1)药物流产后的卫生与避孕,要更加精心。
(2)药物流产时,由于子宫有新的创伤及阴道流血易发生逆行感染,因此要注意局部卫生,洗澡应以淋浴为宜,不要洗盆浴,以免污水进入阴道,引起感染。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
(3)药物流产后要休息1~2周:逐渐增加活动量。在人流后1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以免抵抗力降低诱发其他疾病。
(4)观察出血情况,人流术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甚至伴有下腹痛、发热、白带混浊有臭味等异常表现,就应及时到医院诊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