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幼儿园和多元普惠是中国教育部门针对幼儿教育提出的两个政策,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和提供资金的方式不同。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为宗旨,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保教服务的幼儿园。这种类型的幼儿园一般由政府出资建设,由政府或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主要服务于0-3岁和3-6岁年龄段的幼儿,提供基本的保教服务,如看管、照顾、教育、培养等。它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幼儿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多元普惠是指通过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营等手段,为社会中不同层次、不同收入和不同特殊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满足型的幼儿教育服务。在这种服务模式下,政府不再直接建设和运营幼儿园,而是通过给予财政补贴来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建立起公私合作、多元共生的办学体系。同时,政府还对弱势群体的幼儿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和特殊服务,如补助、减免、优先招生等。
因此,普惠性幼儿园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旨在为社会提供公益保教服务;而多元普惠则是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市场化运作,为社会提供更多样化、个性化和贴近实际需要的幼儿教育服务。
区别在基本条件
普惠性幼儿园和多元普惠幼儿园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基本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已经规定了只有达到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才可以认定为多元普惠幼儿园。
而普通民办幼儿园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普惠性幼儿园会得到国家、自治区以及市级层面的一些政策扶持,包括经费方面的激励,如评上多元普惠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会获得每学年每个孩子200元的生均补助,市级层面市级财政按当年在园幼儿数,给予达到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的多元普惠民办幼儿园、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所需补助经费由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