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史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12、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15、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17、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
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26、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27、检校。代理官职。秘书级。
28、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29、教谕。县掌教学。县教育局长。
30、
训导。掌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相当于教育厅局副职。
31、税课大使。掌县税务事务。相当于税务局长。
32、吏目。州之属官,掌刑狱及官属事务。市政府副处级干部。
33、总镇。镇守地方的高级武官。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员。
34、参将。镇守地方的统兵官,分守各路。大军区所属各军军长。
35、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36、都司。位游击之下,掌防汛军政。负责防汛工作的团职干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当于副市长。
38、巡检。掌地方治安之官。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有朋友提出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40、
典籍官。典籍官。掌官府书录图籍事务。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