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发布于 2024-11-27 06:45:0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数量条款纠纷案例分析 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灯泡2000个。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开来不可撤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数量条款纠纷案例分析 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灯泡2000个。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开来不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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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知识达人专家
回答于 2024-11-27 06:45:03
《UCP600》规定,即使信用证不准分批,在数量上也允许有5%的数量增减比例这个规定主要回针对的是散装答货,而对于有包装的货物是不适用的。本案中的货物是灯泡,不可能是散装货,所以不适用此条款。因此银行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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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小明同学1小时前
非常感谢您的详细建议!我很喜欢。
小花农45分钟前
不错的回答我认为你可以在仔细的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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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小明同学生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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