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辦法:
富國之法
青苗法
內容:在每年二月、蒲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夫存款、貸糧,每半年取本錢二分或三分,分辨隨夏秋兩稅歸還。
感化:大年夜大年夜增加了當局收入;限制了高利貸對農夫的剝削,一定程度上緩跟了階級抵觸。
範圍:強迫農夫假貸;本錢偏高,農夫包袱仍然沉重。
募役法(又稱免役法)
內容:將本來按戶輪番服差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承擔,不肯服差役的平易近戶則按貧富等級交納一定命量的錢,稱為免役錢。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感化:農夫從勞役中擺脫出來,保證了休息時光,促進出產開展;增加了當局財務收入。
範圍:對貧苦人是沉重的包袱。
方田均稅法
內容:命令世界清丈地皮,核實地皮全部者,並將地皮按土質的好壞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根據。
感化:清丈出大年夜量瞞哄地皮,增加了當局收入;部分農夫免除賦稅,掉掉落實惠。
農田水利法
內容:鼓勵拓荒,興建水利,費用由外地住戶按貧富等級高低出資興建水利,也可向州縣當局存款。
感化:水利工程廣為建築,保證了灌溉;耕空中積增加,
農業出產開展,當局稅收增加。
範圍:興建水利數量逐步成為官員政績考察標準,一些處所當局強迫明日平易近建築水利,減輕國平易近包袱。
市易法
內容: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缺乏時再賣出。
感化:限制大年夜販子對市場的把持,有利於牢固物價跟商品交換,也增加了當局的財務收入。
均輸法
內容:設破發運使,控制西北六路出產情況跟當局與宮廷的須要情況,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跟運輸。
感化:降落國度付出,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定包袱,限制了富商大年夜賈對市場的把持跟對大年夜眾的剝削,便利了市平易近生活。
強兵之法
北宋當局履行養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齊;會合軍權、更戍法直接減弱了部隊戰鬥力。將不識兵、將無常兵、將帥批示受制太多,其積極性得不到充分發揮。士兵常常換防,缺乏練習,本質低下。
保甲法
內容:將都會平易近戶加以編製,十家為一保,平易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閑時會合,接收軍事練習。
感化:加強對都會的統治,保護都會社會治安;
樹破世界性的軍事儲備;節儉了大年夜量的練習費用。
裁兵法
內容:收拾廂軍及禁軍,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測試士兵,禁軍不合格者改為廂軍,廂軍不合格者改為平易近籍。
感化:進步部隊士兵本質。
將兵法(又叫置將法)
內容:廢除北宋初年定破的更戍法,用逐步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地位將與副將一人,專門擔任本單位部隊的練習,以進步部隊本質。
感化:改變了兵將分其余局面加強了部隊戰鬥力
保馬法
內容:將本來由當局的牧馬監養馬改為由保甲平易近戶養馬。保甲戶自願養馬,可由當局賜與監馬或許給錢自行購買,並可能免除部分賦稅。未多少廢除,改行平易近牧軌制。[22]
感化:馬匹的品質跟數量進步;當局節儉了大年夜量養馬費用。
軍火監法
內容:督製造兵器,嚴格管理,進步兵器品質
感化:兵器出產量增加,品質也有所改良。
取士之法
王安石在停止政治、經濟跟軍事體系改革的同時,也非常關注人才的提拔、培養跟利用,重如果為變法造言論。重要有改革科舉軌制、收拾太學、惟才用人這三個具體辦法。
改革科舉軌制
內容:頒佈貢舉法,廢除明經科,而進士科的測驗則以經義跟策論為主,增加法科。
感化:把科舉的破足點放在提拔存在經綸濟世之志跟不學無術的天平上,擴大年夜考選名額。
收拾太學
三舍法:履行分上、中、下三班差別程度停止修養的太學三舍法軌制。以黌舍的平日考察來代替科舉測驗,太老師成績優良者不經過科舉測驗可直接為官;提舉經義局,修撰儒家經典,編輯《三經新義》;設置武學、醫學、律學專科黌舍,培養專門人才。
惟才用人
器重對中下級官員的提拔跟任用,使很多初級官員跟下層士大年夜夫掉掉削發揮才幹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