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條例規定,鐵路交通變亂等級分為特別嚴重變亂(Ⅰ級)、嚴重變亂(Ⅱ級)、較大年夜變亂(Ⅲ級)、一般變亂(Ⅳ級)共4個等級。
特別嚴重變亂:
(一)形成30人以上逝世亡。
(二)形成100人以上重傷(包含急性產業中毒,下同)。
(三)形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喪掉。
(四)繁忙支線客運列車脫軌18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五)繁忙支線貨運列車脫軌60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嚴重變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嚴重變亂:
(一)形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逝世亡。
(二)形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三)形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喪掉。
(四)客運列車脫軌18輛以上。
(五)貨運列車脫軌60輛以上。
(六)客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18輛以下,並中斷繁忙支線鐵路行車24小時以上或許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
(七)貨運列車脫軌6輛以上60輛以下,終段線路時光同上。
較大年夜變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年夜變亂:
(一)形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逝世亡。
(二)形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三)形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喪掉。
(四)客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18輛以下。
(五)貨運列車脫軌6輛以上60輛以下。
(六)中斷繁忙支線鐵路行車6小時以上。
(七)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
一般變亂
一般變亂分為:一般A類變亂、一般B類變亂、一般C類變亂、一般D類變亂。
有下列情況之一,未構成較大年夜以上變亂的,為一般A類變亂:
A1.形成2人逝世亡。
A2.形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
A3.形成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喪掉。
A4.列車及調車功課中產生衝突、脫軌、火警、爆炸、相撞,形成下列成果之一的:
A4.1繁忙支線雙線之一線或單線行車中斷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雙線行車中斷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A4.2其他線路雙線之一線或單線行車中斷6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雙線行車中斷3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
A4.3客運列車耽擱本列4小時以上。
A4.4客運列車脫軌1輛。
A4.5客運列車半途摘車2輛以上。
A4.6客車報廢1輛或大年夜破2輛以上。
A4.7機車大年夜破1台以上。
A4.8動車組中破1輛以上。
A4.9貨運列車脫軌4輛以上6輛以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未構成一般A類以上變亂的,為一般B類變亂:
B1.形成1人逝世亡。
B2.形成5人以下重傷。
B3.形成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喪掉。
B4.列車及調車功課中產生衝突、脫軌、火警、爆炸、相撞,形成下列成果之一的:
B4.1繁忙支線行車中斷1小時以上。
B4.2其他線路行車中斷2小時以上。
B4.3客運列車耽擱本列1小時以上。
B4.4客運列車半途摘車1輛。
B4.5客車大年夜破1輛。
B4.6機車中破1台。
B4.7貨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4輛以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未構成一般B類以上變亂的,為一般C類變亂:
C1.列車衝突。
C2.貨運列車脫軌。
C3.列車火警。
C4.列車爆炸。
C5.列車相撞。
C6.向佔用區間收回列車。
C7.向佔用線接出列車。
C8.未籌備好退路接、發列車。
C9.未辦或錯辦閉塞收回列車。
C10.列車冒進旌旗燈號或超出警沖標。
C11.機車車輛溜入區間或站內。
C12.列車中機車車輛斷軸,車輪崩裂,制動梁、下拉杆、穿插桿等部件零落。
C13.列車運轉中碰撞輕型車輛、小車、施工機器、機具、防護柵欄等設備設備或路料、坍體、落石。
C14.接觸網接觸線斷線、倒桿或塌網。
C15.封閉折角塞門收回列車或運轉中封閉折角塞門。
C16.列車運轉中刮壞行車設備設備。
C17.列車運轉中設備設備、裝載貨物(包含行包、郵件)、裝載加固材料(或安裝)超限(含按超限貨物操持超越電報批准尺寸的)或墜落。
C18.裝載超限貨物的車輛按裝載壹般貨物的車輛編出列車。
C19.電力機車、動車組帶電進入停電區。
C20.錯誤向停電區段的接觸網供電。
C21.電化區段攀登車頂耽擱列車。
C22.客運列車分別。
C23.產生衝突、脫軌的機車車輛未按規定檢查判定編出列車。
C24.無調理命令施工,超範疇施工,超範疇維修功課。
C25.漏發、錯發、漏傳、錯傳調理命令招致列車超速運轉。
有下列情況之一,未構成一般C類以上變亂的,為一般D類變亂:
D1.調車衝突。
D2.調車脫軌。
D3.擠道岔。
D4.調車相撞。
D5.錯辦或未及時操持旌旗燈號以致列車泊車。
D6.錯辦行車憑據發車或耽擱列車。
D7.調車功課碰軋脫軌器、防護旌旗燈號,或未撤防護旌旗燈號動車。
D8.貨運列車分別。
D9.施工、測驗、打掃設備耽擱列車。
D10.功課人員違背休息規律、功課規律耽擱列車。
D11.濫用緊急制動閥耽擱列車。
D12.私自發車、開車、泊車、錯辦經由過程或在區間乘降所錯誤經由過程。
D13.列車拉鐵鞋開車。
D14.漏發、錯發、漏傳、錯傳調理命令耽擱列車。
D15.錯誤把持、利用行車設備耽擱列車。
D16.利用輕型車輛、小車及施工機器耽擱列車。
D17.應安裝列尾安裝而未安裝收回列車。
D18.行包、郵件裝卸功課耽擱列車。
D19.電力機車、動車組錯誤進入無接觸網線路。
D20.列車上任務人員往外扔擲物體形成人員侵害或設備破壞。
D21.行車設備毛病耽擱本列客運列車1小時以上,或耽擱本列貨運列車2小時以上;牢固設備毛病延時影響正常行車2小時以上(僅指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