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代的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長官,在清朝差其余時代左都御史的官職等級也差別。
左都御史掌管都察院,初制,滿員為一品,漢員為二品。順治十六年並改二品。康熙六年仍升滿員為一品,九年並定正二品。
雍正八年升從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滿、漢二人。其屬除經歷司、筆帖式外,有十五道掌印監察御史。左都御史掌察覈官常,參維法紀。
率科道官矢言職,率京畿道糾掉檢奸,並豫參朝廷大年夜議。凡重辟,會刑部、大年夜理寺定讞。祭奠、朝會、經筵、臨雍,法律糾不如儀者。左副都御史佐之。十五道監察御史掌彈舉官邪,敷陳治道,各覈本省刑名。
擴大年夜材料:
左都御史這個官職,最早設破於明朝。在關外皇太極時代,清朝沿襲這一職位,並持續左都御史背後響應的監察軌制。
清朝入關後,為了順應新局勢,便做出了響應的調劑變更。明朝時,監察機構除了都察院的御史外,六部衙門又對應有六科給事中的職位。
這些六科給事中地位不高,只有七品,但權柄範疇極廣。除了專門擔任對六部的監察外,六科給事中還可能參加廷會、廷議這類高等集會。
假如是朝廷召開科舉測驗,還會讓六科給事中去擔負考官。清朝初年,也曾持續這個職位。但是,到雍正年間,朝廷將六科給事中併入都察院中。
這是一個很大年夜的變更。因為在明末清初時,六科給事中曾經不再範圍於監察六部官員,對皇帝也常常收回諫言。
把六給給事中併入都察院,就等於抹去對皇帝諫言的趨向。清朝的監察機構,全部以官員作為監察東西。
並且,監察覆蓋範疇極廣,無論是什麼等級,多麽身份。由一品到九品,包含外務府、宗室,都在都察院的監察範疇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