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動之一的,一次記12分: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挪用、轉藉機動車牌證或許駕駛證的;塗改、捏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許利用掉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許穿越中心分開帶掉落頭、轉彎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泊車的;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產生毛病、變亂泊車後,不按規定利用燈光跟設置警告標記的。
2、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動之一的,一次記6分:不按規定泊車或車輛產生毛病不破即將車移開,形成交通嚴重堵塞的;逆向行駛的;喝酒後駕駛車輛的;駕車穿插、超出警車保護的車隊的;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合合的車輛的;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許泊車的;客車載人超越審定人數20%以上的;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越審定人數的;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安裝等機件不符合保險請求的車輛的;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傷害物品未經審批或許未按規定行駛的。
3、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動之一的,一次記3分:不按規定超車或許讓車的;違背交通旌旗燈號唆使的;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駕駛未經測驗或許測驗不合格的車輛的;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安裝等機件不附合保險請求的車輛的;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偏向行駛的;不避讓履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在禁行的時光、道路下行駛的;違背泊車規定,常設泊車、停放的;不按規定掉落頭的;駕駛噪聲跟排放有害氣體超越國度標準的車輛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系保險帶的;低能見度景象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履行高速公路交通控制後,違背控制辦法的。
4、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動之一的,一次記2分:違背交通標記、交通標線唆使的;違背車速規定的;貨車載物超越審定載品質未達30%的;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符合保險請求的車輛的;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前方有車等待放行旌旗燈號時,強行轉彎的;不按規定利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的;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泊車、減速、避讓行人的;駛入或許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不按規定安裝、利用警報器或標記燈具的;不按規定常設泊車的;不按規定申領跟利用機動車常設號牌、試車號牌或挪動證的;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跟在超車道上持續行駛的;在高速公路上違背規定拖曳毛病車、肇事車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5、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動之一的,一次記1分: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的;駕駛員在練習時期不按規定駕駛大年夜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挂車的汽車的;不按規定拖帶挂車或牽引車輛的;不按規定安卸車輛號牌的;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駕駛跟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保險頭盔的;駕駛輕巧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不按規定行駛的;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未按規定系保險帶的;其他違背車輛裝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