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資格證測驗一般包含以下多少門科目:教導知識與才能測試、小學語文教導學、小學數學教導學、小學英語教導學、小學科學教導學、小學音樂教導學、小學美術教導學、小學體育教導學、小學品德與法律教導學等。
其中,教導知識與才能測試是綜合性測驗,其他科目則是針對具體學科的教導學現實跟修養方法停止考察。
考生須要單方面控制小學教導學科的基本現實跟修養現實,以及教導心思學、教導法律法則等相幹知識。
小學教師資格證測驗科目重要分為:
《綜合本質》、《教導修養知識與才能》、口試跟壹般話測驗。
「綜合本質」重要考察教導理念、教導法律法則、教師職業品德標準、文化素養以及瀏覽懂得、言語表達、邏輯推理、信息處理等基本才能等。
「教導修養知識與才能」重要考察小學階段的教導道理、老師領導、班級管理、學科知識、修養計劃、修養履行、修養評價等。
小學教師資格證綜合本質70分合格。
教師資格證綜合本質卷面分為150分,按標準轉換為120分制,則70分為經由過程。
口試合格線由各地教導部測驗核心斷定,過線分數以當次測驗成績查詢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