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C的信用證是指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即備用信用證。
它是銀行動保證國際貿易買賣保險而發行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方法。
與壹般信用證差其余是,SBLC並不作為買賣中的重要付出方法,而是在買賣融資、擔保、保險等環節中發揮感化。
因此其名字中的「備用」也就意味着其重如果一種備用保證方法。
在國際貿易中,SBLC可能幫助買賣兩邊增加信用傷害,進步買賣的保險性。
值得注意的是,SBLC的利用也須要兩邊商定跟銀行的否定,因此在現實利用中須要謹慎選用。
備用信用證簡稱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又稱擔保信用證,是指不以了債商品買賣的價款為目標,而以存款融資,或擔保債權歸還為目標所開破的信用證。
開證行保證在開證請求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的任務時,受益人只有憑備用信用證的規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並隨附開證請求人未履行任務的申明或證明文件,即可掉掉落開證行的償付。備用信用證只實用《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號)的部分條目,現在為UCP600部分條目。
BG 就是 銀行保證書(banking guarantee)
SBLC 就是備用信用證,也可能叫擔保信用證(standby credit le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