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團體所得稅退稅政策包含團體所得稅法中規定納稅人操持彙算清繳退稅或許扣繳任務工資納稅人操持彙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構造考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操持退稅;團體所得稅法履行條例中規定納稅人請求退稅獲得綜合所得須要操持彙算清繳,納稅人請求退稅,應當供給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在彙算清繳地當場操持稅款退庫。納稅人請求退稅時供給的彙算清繳信息有錯誤的,稅務構造應當告訴其改正,納稅人改正的,稅務構造應當及時操持退稅。扣繳任務人未將扣繳的稅款解繳入庫的,不影響納稅人按照規定請求退稅,稅務構造應當憑納稅人供給的有關材料操持退稅;另有團體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後代教導、持續教導、大年夜病醫療、住房存款本錢或許住房房錢、供養白叟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辦法。
法律根據:《中華國平易近共跟國團體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任務人每月或許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構造報送扣繳團體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操持彙算清繳退稅或許扣繳任務工資納稅人操持彙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構造考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操持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