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堰鎮。相傳古時此地原名張家莊,後改名陳家街,清代中葉,人們在陳家街東側的百二河攔河築壩,沿河先後築開端堰、二堰、三堰、四堰、五堰、六堰,在花果園犟河上攔河修起了頭堰、二堰、三堰、岳竹堰,兩處共有十個堰;自此築起十個堰以後,十堰便成為行政區劃的一個專名;
2、中華國平易近共跟國初期,十堰只是一個荒涼小鎮,因明朝築十堰引溪水灌溉地步得名。1963年開端的三線建立政策,丹江口水利樞紐工程、第二汽車製造廠(春風汽車公司)等工程跟企業的連續上馬,推動了外地產業大年夜躍進式的開展,恰是基於這種政策才催生了一座新的都會的出生,十堰一躍成為一座現代化的汽車城。
3、今十堰市城區原為鄖縣的一部分,是隨中國二汽落戶此地開展起來的新型產業都會。1967年劃鄖縣的十堰、黃龍兩區跟茶店區的茅坪公社成破十堰服務處,1969年成破縣級十堰市,1973年將十堰市升為地級市。1949年設兩鄖專區,屬陝南行署區領導。兩鄖專署駐鄖陽縣,轄鄖陽、均縣、房縣、竹山、竹溪、鄖西等6縣;1950年兩鄖專區劃回湖北省,改稱鄖陽專區,鄖陽縣改為鄖縣,鄖陽專署駐鄖縣;1952年打消鄖陽專區,原鄖陽專區所屬各縣併入襄陽專區;1965年復設鄖陽專區,專署駐鄖縣;襄陽專區所屬鄖縣、均縣(駐丹江鎮)、房縣、竹山、竹溪、鄖西6縣劃入鄖陽專區;1969年設破十堰市,屬鄖陽專署領導;鄖陽專區轄1市、6縣;1970年鄖陽專區改稱鄖陽地區,行署駐十堰市,轄十堰市及鄖縣、房縣、竹溪、均縣(駐丹江鎮)、竹山、鄖西等6縣;1973年十堰市改由省直轄,鄖陽地區轄6縣;1994年9月29日,原鄖陽地區與十堰市地、市合併為新的十堰市至今,代管原省轄縣級市:丹江口市;2014年12月17日,鄖縣改為鄖陽區,十堰現轄房縣、竹溪、竹山、鄖西、丹江口市、張灣區、茅箭區、鄖陽區。
4、十堰位於湖北與河南、陝西跟重慶四省市交界處,南與重慶市巫溪縣、湖北神農架林區交界,西北跟湖北保康縣、谷城縣跟老河口市為鄰,西南與河南省鄧州市、淅川縣交界,北與陝西省商南、山陽縣毗連,西跟陝西鎮安、旬陽、白河、平利跟鎮坪縣相鄰。大年夜巴山東段逶迤於南,秦嶺余脈屏障其北,漢水自西向東穿越全境,最高海拔2740米,最低海拔87米。境內的最大年夜河道為漢水,自西向東貫穿全境,流經鄖西、鄖縣、丹江口兩縣一市;境內50公里以上的有堵河、滔河、馬欄河、神定河等30餘條。有丹江口水電站,位於丹江口市境內,連接三省五縣市,總水域面積74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