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自16世紀面世以來,一直風行了400年。
但高跟鞋並非一下子就在平川上冒起3寸高,它的高度是16世紀時開端,逐步與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於法國面世,事先男性最早穿用,女人還未開端穿高跟鞋。
本來事先他們穿的袍子長及空中,鞋跟是高是低,基本不人看得見,所以高跟鞋這種時髦,並非在女人的鞋子上出生。而鞋跟稍高,騎馬非常便利,鞋跟可能緊緊抵着馬鐙,因此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許可能說是有高跟的鞋子。
在中世紀時,因為人口稠密,街上時有人屎馬糞,於是高跟鞋又有了新的實用價值,讓腳掌離地雖區區數寸,也似乎令人渾身幹凈得多。
在本世紀70年月退場的「松糕鞋」,遠在16世紀已有這種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事先當做套鞋穿用,而始源於北歐,用來保護穿在表面的皮鞋,在氣象熾熱的月份,有人就乾脆以木屐代替皮鞋,使足下涼快一些。
到了17世紀中葉,如假包換的高跟鞋才面世。這時法國國勢方興未艾,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與他高人一等的權威不成比例,為了彌補身材的缺乏,他在足下做四肢,把鞋跟墊高几寸,豈料朝中權貴下行而下效,也叫做鞋匠替他們把鞋子墊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加高,直到高到男子討厭了高跟鞋;但皇宮中的女人卻保存了高跟鞋。
在18世紀時,法國皇宮中的女人腳下皆超過3寸。這種高跟鞋從法國傳到美國,在19世紀20年月開端風行至今。高跟鞋的鞋跟尖鈍寬窄不斷有變,但高跟鞋的地位一直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