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現實統治了營銷學界30多年。跟著經濟的開展跟市場情況的變更,加之4P在企業現實中存在一些成績,西方營銷學者又壹直地對以4P為核心的營銷組合要素停止修改與擴充。這些修改與擴充大年夜多是對「4P加上一個或更多的P」。
在20世紀70年月,效勞業敏捷開展起來。效勞營銷與傳統的4P產品營銷有所差別,為了克服這一現實上的缺點,布姆斯跟比特納於1981年在本來4P的基本上增加了三個「效勞性的P」:
參加者(Participants,有的學者也將其稱為People,即作為效勞供給者的員工跟參加到效勞過程中的顧主),
物質情況(PhysicalEvidence,效勞構造的情況以及全部用於效勞出產過程及與顧主相同過程的有形物質),
過程(Process,構成效勞出產的順序、機制、活動流程跟與顧主之間的相互感化與接觸相同),從而構成了效勞營銷的7P。
與此絕對應,格隆羅斯也主意效勞營銷不只須要傳統的4P外部營銷,還要加上外部市場營銷跟交互感化的市場營銷。他認為,外部市場營銷是指公司為顧主籌備的效勞、訂價、分銷跟促銷等慣例任務。
外部營銷是指效勞公司必須對直接接待顧主的人員以及全部幫助人員停止培養跟鼓勵,使其通力共同,以便使顧主滿意。每個員工必須履行顧主導向,不然便弗成能進步效勞程度並一貫保持下去。
交互感化營銷是指僱員在與顧主打交道時的技能。效勞品質與效勞供給者密弗成分。顧主評價效勞品質,不只根據其技巧品質,並且根據其本能機能品質。特別是顧主在購買效勞之前,他們更多的是經由過程價格、人員跟物質設備等來斷定效勞品質。
7P說固然是基於效勞營銷的特別性並在4P的基本上擴充與開展起來的,卻遭到了一些營銷學者的批駁,沃爾特·范·沃特斯庫特認為,嚴格來說,所參加的三個「P」或許可能在4P中找到絕對應的部分,或許不屬於營銷組合變數。在效勞營銷情況下,參加者可能在很大年夜程度上進步或侵害效勞後果,但是,履行效勞的團體活動屬於第一個「P」
(Product),這一「P」現實上曾經包含了目標在於使須要得以滿意的產品的出產過程,員工參加出產過程是營銷組合要素「產品P」所包含的應有之義。將顧主作為全部營銷活動的參加者,這是7P的創新之處,但顧主本身按照定義並不構成營銷組合要素,他只是營銷活動的滿意目標。效勞的物質情況加上用於支撐效勞的有形要素,顯然能影響須要,但這類要素在營銷者把持之下時,現實上是產品或分銷要素的部分,作為營銷組合要素,不須要將其單獨列出來。因此,對「過程P」,4P履行與實現的過程,就是滿意顧主須要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