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殺-國戰的規則是什麼

提問者:用戶UPCZ 發布時間: 2024-10-31 13:22:01 閱讀時間: 3分鐘

最佳答案

停止遊戲隨機抉擇一名玩家作為肇端玩家。

由該玩家開端,按逆時針偏向以回合的方

式停止。註:某角色的回合開端階段開端時,其暗置的武將牌可於此階段明置。

【暗將規矩】

處於暗置狀況的武將牌不任何武將技能、性別以及權勢。當暗置的武將牌動員技能時,將武

將牌明置,然後動員響應的技能。

暗置的武將牌只有兩個機會可能將武將牌明置:

1.回合開端階段開端時;

2.動員武將牌的技能時。

例:郭嘉、司馬懿等,遭到侵害後動員技能時明置武將牌;馬超、黃忠等,利用【殺】指定一

名角色為目標後,動員技能並明置武將牌;孫權、甘寧等,在出牌階段動員技能時明置武將

牌;

不明置武將牌的角色不性別,任何與性別有關的技能跟兵器後果均不克不及對其動員。

有一張武將牌明置時,角色性別與明置的武將牌雷同。當一名角色的兩張武將牌均亮明後,性

別與主將的武將牌雷同。不明置武將牌的角色不權勢,明置一張武將牌後斷定權勢:

與武將牌左上角所示的權勢雷同,或成為野心家。野心家用「野心家牌」表示。

【野心家規矩】

當一名角色明置武將牌斷定權勢時,該權勢的角色超越了總遊戲人數的一

半,則他視為野心家,拿取一張野心家牌表示。若之後仍然有該權勢的角色明置

武將牌,均視為野心家。野心家為單獨的一種權勢,與其他角色的權勢均差別。

他(們)須要殺逝世全部其他角色,成為唯一的生還者。注意,野心家與野心家之

間也是差別權勢。比方:6人、7人遊戲時,當呈現第四名同權勢角色時,該角色及之後明置的

該權勢角色均成為野心家。8人、9人遊戲時,當呈現第五名同權勢角色時,該角色及之後明置

的該權勢角色均成為野心家。

角色逝世亡:

當一名角色的旅力降到0時,即進入瀕逝世狀況,除非有角色在此時用【桃】來搶救該角色,

不然該角色逝世亡。逝世亡的角色明置其武將牌,棄置該角色全部牌

及斷定區里的牌,然後履行獎懲。

獎懲方法曾經斷定權勢的角色殺逝世雷同權勢的角色須棄置全部手牌跟設備區的牌;曾經斷定勢

力的角色殺逝世差別權勢的角色,從牌堆摸取同等於該權勢人數張牌。(包含剛殺逝世的角色)

比方:「蜀」權勢角色殺逝世了一名「魏」權勢角色,此時另有其他兩名「魏」權勢角色存活,

則該「蜀」權勢角色摸三張牌。

註:若殺逝世的角色不明置武將牌(即沒斷定權勢),則須明置驗明權勢。

不權勢的角色(即武將牌不明置的角色)殺逝世其他角色不獎懲。

遊戲結束

當全場合有角色均斷定權勢後,才可能停止成功前提的斷定:

當全場只剩下一種權勢存活時,該權勢的角色得勝

(不斷定權勢的角色無法獲得遊戲成功,即便與存活的其他角色為同一權勢)。

珠聯璧合

珠聯璧合表示了武將之間的聯繫。武將牌下方的其他武將姓名表示了可能跟

此武將牌構成珠聯璧合的其他武將。若你抉擇的兩張武將牌構成珠聯璧合,則在

第一次兩張武將牌均明置時,可能破即抉擇摸兩張牌或復興1點旅力。

若觸發珠

聯璧合時正在停止其他變亂的結算,則進步行「珠聯璧合」的抉擇,

再持續結算該變亂。

新不雅點闡明:

1、明置與暗置:將武將牌翻面的舉措。

明置是將一張武將牌從背面向上翻轉為正面向上,暗置為將正面向上翻轉為背面向上。

正面向上的武將牌處於「明置狀況」,背面向上的武將牌處於「暗置狀況」。

平日情況下,角色明置武將牌的機會為動員技能時或回合開端階段開端時,

2、權勢:

角色所屬權勢,權勢雷同的角色成功目標雷同。

角色所屬權勢在武將牌左上角表示,即「魏」「蜀」「吳」「群」。挑選武將時,玩家所抉擇

的兩張武將牌必須為同一權勢。

特其余,野心家本工資一種權勢,與任何其他角色權勢均差別。「與你同權勢的角色」指包含

你在內,除野心家之外的,權勢稱號雷同的角色。「與你差別權勢的角色」指包含野心家在

內,權勢稱號與你差其余角色。註:只有明置至少一張武將牌的角色才幹斷定權勢。

在遊戲中如無特別闡明,未斷定權勢的角色不克不及斷定與另一名角色能否權勢雷同。

3、【平置】:兩張武將牌平行擺放的狀況,與「疊置」對應。

4、【疊置】:將兩張武將牌堆疊放置,副將在上方,主將鄙人方,用來表示跳過回合的狀況。

處於疊置狀況的角色回合開端前,將武將牌恢復為平置狀況,

然後跳過全部回合。曾經處於疊置狀況的角色若再次被疊置,則將武將牌恢復為平置狀況。

(註:連環狀況不會排除)

5、【撤消】:將一張牌對一名角色的目標撤消,該角色不再成為此牌的目標。

若此牌的目標被撤消後仍有其他目標,則持續結算其他目標;若僅有的目標被撤消,則將此牌

置入棄牌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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