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期糖尿病是指女性在懷孕時期患上的一種疾病。而糖尿病對人的安康影響是很大年夜的,假如是在懷寶寶時期有糖尿病,更會對寶寶的正常發育形成一定的影響,所以在壹般生活中,妊婦一定要採取一定的辦法防備懷胎期糖尿病。而假如曾經確診為懷胎糖尿病,那麼就須要停止積極的醫治了。
一、臨床表示
1.懷胎期糖尿病平日不明顯的三多一少癥狀(多飲、多食、多尿、體重降落)。
2.外陰瘙癢,反覆假絲酵母菌感染。
3.懷胎期發明胎兒過大年夜、羊水過多。
4.凡有糖尿病家屬史、孕前體重≥90kg、妊婦出生體重≥4000g、妊婦曾有多囊卵巢綜合征、不明原因流產、逝世胎、宏大年夜兒或畸形兒分娩史,本次懷胎胎兒偏大年夜或羊水過多者應警戒糖尿病。
二、檢查方法
孕24~28周的妊婦均應做糖篩查實驗。
1.空肚血糖測定(FDG)
FDG≥5.1mmol/L可能直接診斷GDM,不必行口服葡萄糖耐量實驗(OGTT);FDG<4.4mmol/L,產生GDM可能性極小,可能臨時弗成OGTT。FDG≥4.4mmol/L且<5.1mmol/L時,應儘早行OGTT。
2.口服葡萄糖耐量實驗(OGTT)
現在我國採用葡萄糖75g的OGTT診斷糖尿病。診斷標準:禁食至少8小時。檢查時,5分鐘內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辨測定妊婦服糖前及服糖後1、2小時的血糖程度。3項血糖值應分辨低於5.1mmol/L、10.0mmol/L、8.5mmol/L(92mg/dl、180mg/dl、153mg/d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越上述標準即可診斷GDM。
三、診斷標準
(1)空肚血糖測定:兩次或兩次以上空肚血糖≥5.8mmol/L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2)糖篩查實驗:我國粹者倡議在懷胎24~28周停止GDM篩查,50g葡萄糖粉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其後1小時血糖值≥7.8mmol/L為糖篩查陽性,應檢查空肚血糖,空肚血糖異常可診斷為糖尿病,空肚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實驗(oralglucosetolerancetest,OGTT)。
(3)OGTT:我國多採用75g糖耐量實驗。指空肚12小時後,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下限為:空肚5.6mmol/L,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l/L,3小時6.7mmol/L。其中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越正常值,可診斷為懷胎期糖尿病。僅1項高於正常值,診斷為糖耐量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