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縣屬初中、小學一般設備校長1人,副校長(含副書記等)3人,12個修養班以下的黌舍只設備副校長1人。
縣屬初中可設辦公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各任務機構可設備主任1人,15個修養班以上的可配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副主任各1人。
鄉鎮(街道)初中一般設備校長1人,副校長1人,12個修養班以上的黌舍可增配副校長1人。任務機構可設教導處、總務處,各設備主任1人。
這要根據黌舍的生源多少了,也就是班級多少來斷定設備的吧,一般的須要有校長一名,書記一名,副校長二名或許三名吧。
縣屬初中、小學一般設備校長1人,副校長(含副書記等)3人,12個修養班以下的黌舍只設備副校長1人。
縣屬初中可設辦公室、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各任務機構可設備主任1人,15個修養班以上的可配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副主任各1人。
鄉鎮(街道)初中一般設備校長1人,副校長1人,12個修養班以上的黌舍可增配副校長1人。任務機構可設教導處、總務處,各設備主任1人。
這要根據黌舍的生源多少了,也就是班級多少來斷定設備的吧,一般的須要有校長一名,書記一名,副校長二名或許三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