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轉。新鄉醫學院轉專業的請求流程
(一)老師請求。符合前提的老師自願向地點學院提出轉專業請求並供給響應證明跟支撐材料。
(二)地點學院考核。老師地點學院對請求轉專業老師停止綜合檢察,符合轉出前提規定的, 在學院予以公示3日。
(三)接收學院考察。擬接收學院按專業成破專家任務組,根據專業特點,對請求轉入老師停止考察,重點考察老師的綜合本質、專業潛質潛能,並提出擬接收老師名單,並公示3日。
經創新創業學院認定創新創業成績凸起請求轉專業的,由創新創業學院跟轉退學院雙重考察,考察通事先報黌舍判定後履行;請求轉入法學專業的,從嚴考察且應根據黌舍相幹創新創業教導改革打算或軌制履行。
(四)公示及判定。教務處考核接收學院擬接收老師名單,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後,公示5日,無異議的,報校長辦公會判定。
(五)學籍變革。轉專業老師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教務處統一停止學籍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