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如何退稅?

提問者:用戶tqakC2Jv 發布時間: 2024-11-28 11:34:58 閱讀時間: 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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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流程:

委託企業(出產企業)跟受託企業(出口企業)簽訂代辦出口協定後,由受託企業報關並操持出口收匯核銷,開具出口發票,把退稅聯及記賬聯交給委託方退稅跟記賬用,在報關出口之日起(報關單日期為準),30天內由委託方到主管稅務構造操持退稅認定(第一次營業),60天內由受託方到其主管退稅構造操持代辦出口貨人證明,90天內委託方到主管稅務構造請求退稅。   

退稅(Taxrebate)是指國度按規定對納稅人已納稅款的退還,優惠退稅是稅收付出的一種情勢,即國度為鼓勵納稅人從事或擴大年夜某種經濟活動而賜與的稅款退還。

平日包含出口退稅、再投資退稅、復出口退稅、溢征退稅等多種情勢。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我國大年夜幅進步出口退稅率。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出產跟流暢環節現實交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跟特別花費稅。出口產品退稅軌制,是一個國度稅收的重要構成部分。

出口退稅重如果經由過程退還出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均衡國內產品的稅收包袱,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本錢進入國際市場,與海外產品在同等前提下停止競爭,從而加強競爭才能,擴大年夜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發表了《對於批轉財務部〈對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告訴》,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履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跟著國度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花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樹破了以新的增值稅、花費稅軌制為基本的出口貨物退(免)稅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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