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的融資模式

提問者:用戶S5oaU5PI 發布時間: 2024-12-11 00:26:27 閱讀時間: 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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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效勞協定(Service contract)。對一些特其余基本設備項目,如環保、渣滓處理,當局可能把效勞出包給私家企業,當局仍需對設備的運營跟保護擔任,承擔項目標融資傷害,這種協定的時光一般比較短,只有一年或多少年的時光。(2)運營跟保護協定(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該形式下,當局部分同平易近營機構簽訂運營跟保護協定,由私家企業擔任對基本設備停止運營跟保護,獲取貿易利潤。在該協定下,私家企業承擔基本設備運轉跟保護過程中的全部義務,但不承擔資本傷害。當局部分對該項目擁有全部權。該形式的目標就是經由過程引入私家企業,進步基本設備運營效力跟效勞品質。(3)擴建後運營團體工程並轉移(Wraparound Addition)。都會當局與私家企業簽訂協定,由私家企業擔任對已有的基本設備停止擴建,並擔任建立過程中的融資。完工後由私家企業在一定特許限日內擔任對團體基本設備停止運營跟保護,並獲取貿易利潤。但在此形式下,私家企業可能對擴建的部分擁有全部權,因此會影響到都會基本設備的大年夜眾產權成績。(4)計劃跟制作DB (Design-Build)。在該形式下,由私家企業或機構為都會當局供給基本設備項目標計劃跟制作。該共同形式能有效增加工期,節儉資金,供給更有效的項目擔保以及能將額定的項目傷害轉嫁給平易近營機構。經由過程由唯一的機構擔任項目標計劃跟制作,能避免多方獨特參加所可能產生的衝突,在此形式下,當局仍然擁有項目標全部權並擔任運營跟保護全部項目。(5)計劃一制作一運營(Design-Build-Operate)。在該形式下,某承包商擔任計劃、制作跟運營某項基本設備項目。總承包商會跟計劃單位簽訂項目計劃條約;跟制作商簽訂項目制作條約;最後本人來運作項目。經由過程把計劃、制作跟運營三個環節統一由某平易近營機構來運作,可能加快開展速度,保持基本設備項目標持續性,也便於機構融資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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