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霧瓶身上註明「非常易燃」「注意高溫」等字樣標識的弗成能過地鐵安檢。
以西安地鐵為例,《禁止類犯禁品目錄》中規定:
第四條 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包含:
1、以燃燒、爆炸為重要特徵的氫氣、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液化石油氣、氧氣、水煤氣等易燃、助燃、可燃毒性緊縮氣體、液化氣體。
2、汽油、煤油、柴油(閃點≤60℃的)、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噴鼻蕉水、硝基漆濃縮劑)、松噴鼻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3、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
4、黃磷(白磷)、硝化纖維片、油紙及其製品等易自燃物品。
5、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
6、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跟無機過氧化物。
(7)上海地鐵安檢噴霧擴大年夜瀏覽
《都會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化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跟財富保險的傷害物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在車站奪目地位公示都會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第三十七條 各級都會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分應當按照職責監督領導運營單位開展反恐防備、安檢、治安防備跟消防保險管理相幹任務。
鼓勵推廣利用安檢新技巧、新產品,推動履行安檢新形式,進步安檢品質跟效力。
第三十八條 交通運輸部應當樹破都會軌道交通重點崗位從業人員不良記錄跟乘客守法違規行動信息庫,並按照規定將有關信用信息及時歸入交通運輸跟相幹統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十九條 鼓勵常常乘坐都會軌道交通的乘客擔負志願者,及時報告都會軌道交通運營保險成績跟隱患,檢舉檢舉迫害都會軌道交通運營保險的守法違規行動。運營單位應當對志願者開展培訓。